标题:成都男子车祸软组织擦挫伤索赔8万,法院判部分费用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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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成都一男子史某因交通事故受伤后,尽管医院建议其出院并停止用药,仍坚持住院94天进行康复治疗。史某随后向法院起诉肇事司机及其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损失8万余元。这一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究竟法院会如何判决?
案情概述: 2017年11月,史某因驾驶无号牌摩托车与陈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史某受伤。史某在彭州市某医院接受了诊断,结果显示其头皮挫裂伤及全身多处软组织擦挫伤。然而,他坚持住院94天,产生了12924.48元的医疗费用,其中陈某及保险公司垫付了8891.75元。
索赔争议: 史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83032.73元,其中包括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交通费等损失。但陈某及保险公司认为史某故意拖延住院时间,主张史某的实际住院期限超过了合理期限,要求法院对合理的住院期、护理期、误工期进行鉴定。
法院审理: 经过审理,法院发现史某在2017年12月29日之后,医生已告知其属于病情康复期,建议出院。但史某仍坚持要求住院康复,导致实际住院期限超出合理范围。法院遂委托司法鉴定,最终认定史某合理的住院期限为63天、误工期限为63日、护理期限为30日。
法院判决: 法院最终判决史某各项合理损失共计27817.79元,扣除保险公司及陈某的垫付款后,最终判决保险公司赔偿16601.70元,陈某赔偿314.68元。
法律解读: 法院的这一判决得到了网友的广泛支持。法院明确表示,受害人因人身损害主张侵权人赔偿因就医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合理的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损失,是法律予以支持的。但对于故意扩大损失的行为,应由受害人自行承担。
网友热议: 对于这一案件,网友纷纷发表看法。有人认为史某的行为是浪费医疗资源,有人支持法院的公正判决,也有人认为保险公司应以诈骗罪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这起交通事故受害人故意扩大损失的典型案件,你如何看待?请留言分享你的看法。
来源:四川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