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版:工伤认定流程及赔偿标准
一、申请时限
(一)用人单位一方的申请时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诊断为职业病后,所在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遇特殊情况,经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
特别注意:若单位未在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费用由该单位承担。
(二)劳动者一方的申请时限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特别注意:工会组织也有权申请工伤认定。
(三)超过1年申请期限的特别规定
因不属于职工或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入申请期限内。以下情况可视为不属于职工或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 不可抗力;
- 人身自由受限;
- 用人单位原因;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 因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二、需提交的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 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 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三、社保部门受理时限
社保部门应在收到申请后的15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四、工伤认定决定时限
社保部门应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决定作出后的20日内送达决定书。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申请,可在15日内作出决定。
五、工伤认定的前提
工伤认定不一定要求有明确的劳动关系,特殊情况下,违法转包、分包的用工单位也需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六、不服工伤认定结论的救济途径
职工或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或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七、工伤待遇计算标准
基于《工伤保险条例》及最新统计数据,工伤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医疗费、工伤康复费、辅助器具费、工伤复发待遇及因工死亡待遇。
八、特别提醒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具体标准根据亲属关系确定。
以上信息基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及最新统计数据,为实务中参考使用。如有需要,请查阅相关法规及官方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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