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广大学生和家长的权益,浙江省教育厅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生校服(含幼儿园园服)管理工作的通知。这一通知旨在确保校服工作的透明度、公正性和服务质量,同时坚决抵制高端化和奢侈化倾向。
明确职责分工:
-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需负责指导和监督校服选用采购工作,确保校服供应安全有序。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强对校服生产企业的质量抽查,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 中小学校需承担校服选用采购管理的主体责任,制定校服着装规范和管理要求。
严格标准执行:
- 在校服选用采购过程中,需明确执行标准,确保校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适当提高相关指标要求,提升校服品质。
规范市场竞争:
- 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破除校服管理领域的行政性垄断。
- 禁止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确保市场公平竞争。
优化选用管理:
- 坚持“自愿”原则,学生和家长有权选择是否购买校服,学校不得强制要求。
- 倡导探索校服循环使用模式,推动绿色发展。
- 校服选用需遵循“适宜、实用、够用”原则,减轻家长经济负担。
加强采购管理:
- 校服采购原则上以每3年为一个时段进行,毕业年级不得组织采购。
- 各地各校可灵活选择采购模式,包括委托第三方采购、自主评定确定供货企业等。
选用采购实施要求:
- 无论采用何种模式,均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
- 校服选用组织需确保评选过程的公开透明,确保校服质量。
严格质量监管:
- 校服需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和第三方检验报告。
- 鼓励实行“双送检”制度,确保校服质量。
强化监督问责:
-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需加强对校服选用采购全工作流程的监督检查。
- 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严肃追责问责。
完善服务保障:
- 各地各校应为特殊困难学生提供校服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公益捐助。
这一通知的发布,旨在确保校服工作的公开透明,保障学生和家长的权益,推动校服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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